乘客开门杀人,造成伤残。司机支付的费用超过
发布时间:2025-10-21 09:42
2023年6月9日,广东汕头,小汽车司机许某民在某路段载客,将车停在路边,车身与路边留有约1米的间隙。刘某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沿该路段同方向行驶,恰好穿过了这1米的间隙。突然,车内乘客打开车门,车门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刘某和自行车摔倒。他头部严重受伤,已经昏迷了两年多。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一级、八级伤残。刘某当事人两次起诉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法院审理查明,驾驶员徐某民在临时停车时未能保证车辆停放位置的安全,未及时警告、阻止乘客开门。他的停车行为为他的停车创造了条件“开门杀人”事故,他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因徐某民未能为涉案车辆购买第三方商业保险,最终需承担总计200万元以上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