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内容---注册成都外商代表处
一、外商代表处简介
对一些刚刚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设立外商代表处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外商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办事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外商企业办事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办事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产品展示、市场调研、科技交流。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二、外商代表处的优势
办理手续简单快速,由于具体营运不同于实体公司,它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
三、办理成都外商代表处所需提供的资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外国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应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首席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内容。
2)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及律师公证
总公司注册证书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总公司的律师公证
3)银行资信证明(金融企业的资信证明为该企业近三年的年报 )
提交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原件
4)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委任文件、身份证明原件、简历一份。
5)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 (适用于金融机构 )
6)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四、办理外商代表处流程
填写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定金→提交设立公司资料→查名→办理工商执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交余款。
五、日聪办理成都外商代表处服务内容
营业执照正、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书(IC卡)/公章、私章、财务章。
六、外商代表处税务状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1-15%)*10%(利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经费支出/(1-15%)*10%利润*15%(利率)
营业税=经费支出/(1-15%)*5%(税率)
七、日聪办理成都外商代表处承办时间
10-15个工作日
八、日聪服务报价
政府费用+制作费用+服务费用。
九、日聪后续服务
开户(纳税)做账报税、年审、财务税务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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